意,这些东西也承担不起他的力量了,比如说他光靠两条腿,就能比驽马跑得还快。
疾风对面子看得不是那么重,而且他的天赋在于轻捷,所以他只把钱花在了武器上——一对神术短剑,名字叫做“蜂刺”。
就像它们的名字一样,这对神术短剑附加了两种能力:第一是像蜂刺那样的穿透力,第二就是毒素——被这短剑刺伤的人,伤口会立刻红肿疼痛,如果伤处过多,即使并不致命,也能让人失去战斗力。
这么好用的神术短剑,花了疾风五百金币!这还是因为他是教会的骑士,所以得到的价格比市价至少低了成。
并且,剑身上附着的能力是隔五年就需要重新补充的,而把短剑送进炼金工坊再次充能,至少需要一百金币,这包括重新加固神术阵,还有更换镶嵌于其上的特殊魔晶。
你就算算,这得花多少钱吧。而假如是习惯与人正面对抗的骑士,再加上神术盔甲与马匹的钱……
另外,身为骑士,难道是用木盘子吃饭,穿普通麻布的人吗?
纣为象箸,则箕子恐。就是因为一个标准提高了,其余的标准自然跟着水涨船高。看起来仿佛每一笔花费都不是太大,但加起来的总数就很可观了。
总之疾风和猎犬以世俗的标准来看都是有钱的人,但让他们立刻拿出几百金币的现金来,那也很困难。
哦,猎犬稍好一些。虽然身为守夜人,教堂除了包吃住之外不会每月再付钱,但他也没有那么多的开销,既不需要养家人,也没什么机会把钱花在集市上,所以靠着出外差的津贴也能攒下一些。
不幸的是,他太虔诚了,所以积攒下来的金币差不多都以供奉的方式返回了双塔教堂,所以他现在也付不起治疗的费用。
谁能付得起这五十金币五十金币往上加的费用呢?
“这是抢劫!”猎犬忍无可忍地低吼。
“教会不就是这么干的吗?”女公爵微笑着回答他,“只不过教会抢劫所有的人,我只抢劫你们而已。要知道,使用神术的价格,可是教会定的。”
这句话打倒了猎犬,因为这是真的。所有与神术有关的东西,价格都会至少翻上倍,如果以此来计算,女公爵给他列出的费用,并不算多。并不是没有商人——甚至是小贵族,因为一场病而耗尽所有家产,变成穷光蛋的……
“所以到底多少钱?”猎犬声音嘶哑地问。
于是算盘珠子哒哒地响了一会儿,女公爵微笑着给了他一个数:“也不多,两百五十二金币零五银币——给你抹掉零头,就给二百五十个金币吧。当然,要现付,我这里可是不赊账的。”
显而易见,他们付不出来。疾风思考了一下,提出把自己的神术短剑抵押在这里,让他们回去筹钱。然而女公爵睁大了眼睛,一脸惊讶地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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