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五百三十四章 我是来学习经验的_随身带个侏罗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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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溜的情诗,真不稀奇。

  若不是因为这个,一个穷教师和一个有钱的小寡妇,也没机会勾搭上不是!

  总之十岁之后的陈英军,忽然就变成了黑金城一个大老板的外孙。

  要说这是好事,可实际上,这位大老板的外孙不止他一个。都说了,这老板的女儿是个寡妇,之前有过两个儿子,年龄还都比陈英军大。

  说起来也不知道是他老爹太能干,还是这寡妇天生太能生,总之这两人结婚之后,没几年功夫,现在陈英军又多了两个弟弟。

  于是夹在中间的陈英军就有点坐蜡,上有两个哥哥——这两个哥哥死了的老爸还是入赘的,都是跟的这大老板的姓。

  下边这有两个弟弟,他那个后娘对他老爹是真好,把这俩儿子也当成了宝。就他这个进家就十岁,当时还正调皮捣蛋有点叛逆的便宜儿子,不太受待见。

  好在陈英军这厮也是有点歪才,多少还是有点眼光。仗着平时偷偷存下来的零花钱,大的生意折腾不来,折腾点小生意也是风生水起,小日子过的也如意的很。

  说起来他这生意都不算多正当,以前倒腾来路不太正当的汽车。这两年那生意正红火,可惜他的后台就是自己的便宜外公。可想而知,因为在家里地位差了点,只能称得上是扯虎皮当大旗,根本不够硬。

  后来这生意就很无奈地转让给了别人,不过他也觉得这行当红火的太狠太狠。所谓盛极必衰,他觉得自己也到了该收手的时候,既然有人要来‘强夺’,他就顺手推舟把这生意给‘让’了出去——在别人看来,这是他自己运气衰惹来了牛人。可他自己不这么认为,他觉得自己是‘壮士断腕’。

  接下来他也没什么好门路,就折腾起了狗,主要就是藏獒。

  做生意的方法千千万,但是在陈英军看来,最容易赚的钱就是那些有钱人的钱,特别是那些二世祖们的钱。以前的车卖给谁,现在的藏獒依然是卖给谁,当真是连买主都不用重新找。

  想挣二世祖们的钱,说容易也容易,说难也难。

  只要牢牢记住四个字:投其所好!

  像他现在就是,不辞辛苦包了车上千公里的跑来一趟,听说的都知道他是带着藏獒来斗老虎的。只要自己带来的那只獒犬在老虎面前走一遭,最好是来上两个回合,等回去以后自己拿着照片,怎么说还不是在自己一张嘴。

  狗和狗斗,再厉害也始终还是狗。但是如果是能斗老虎的狗,那身价还不得蹭蹭蹭地往上涨,到时候那帮二世祖们的钞票,自然就哗哗哗地朝自己口袋里流!

  人贵有自知之明,对于自己现在的那个家,庞大的家产他也没奢望太多,这点他也没什么好怨的——如果不是借着现在这个身份,谁认识他一个穷教师家的孩子,哪怕这穷教师能发表几篇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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