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206章 各有所求_民国风云人物演义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之现状者,自应先将适用各条款提出宣布,足资援引。余再斟修改,务剂其平,庶可便得推行,别无障碍。要之宪法结构,此其权舆,立国大经,不可忽略。

  “(四)经济之问题也,目前财政艰窘,帑藏空虚,竭泽而渔,朝不谋夕。益以此次事变,所耗尤多。刻虽协议和平,军费初未少减。以上各项筹备,未可刻日程功。滇、黔两省,罹此兵灾,又须办理善后,在在需款,亟宜预图。当由中央将年来收支情形,列白宣布,应办善后之滇、黔二省,亦声明需用实数,准备始易着手。先将国内不急之务,悉予罢除,设法匀拨,万一不敷挹注,再行借助外资,但应指定用途,他事不许挪济。以后制定预算,务求力除浮滥,切实整理。冀可培复元气,免至速祸坐亡。

  “(五)军队之问题也,现在协议伊始,中央派赴川、湘各处军队,业已奉令停战。滇、黔各省,亦当严行约束,静待磋商,不得违约破坏。一俟大局解决,其原有各军,悉调回旧日驻防地点。自滇事起后,各方面添招兵队,均一律资遣取消,只纾财力。此后中央与各省军队,当按次编号,统属之陆军部,联为一体,不分畛域。至实行征兵制度,尚须体察情形,应归参陆两部,通盘筹划,酌量办理。

  “(六)官吏之问题也,凡民国时期内任命保用之各军政官吏,及为民国服务之人,资格应一律存在。四省之将军、巡按使,均当仍旧任职。一切官制官规,亦宜暂守规章,以免纷乱。其中如有应行变通事宜,俟国会成立再议。此外闲散军官与夫留学回国,或在本国毕业,尚未任有职务之学生,应由政.府另定安置选用办法,冀得真才,而资臂助。

  “(七)祸首之问题也,帝制发起,由于杨度等数人,当其集会之初,无非妄逞学说,惊人耳目,谬论流传,遂滋淆惑。浸至酿成事端,逼开战祸,斫伤国脉,涂炭生灵,罪积邱山,擢发难数。惟此时危机日迫,宜以挽救为先,即将若辈斩诸市朝,初无裨于毫发。应先削除国籍,屏不与齿。候国会成立后,再行宣布罪状,依法判决,以肃国纪,而快人心。

  “(八)党人之问题也,民国肇建以来,党派纷纭,原因复杂。其热心国事以微嫌引去者,固不乏人。而专持私见,主张破坏,以遂其欲望者,亦多标揭党帜,溷杂其中。事实可稽,难为曲讳。应由政.府审查原案,判别是非,咨送国会讨论。俟得同意,然后宣告大赦,方免抵触法律,贻祸将来。

  “以上所列各条,略具梗概,国璋审时度势,务策万全,欲况固未来之国基,尤应维持今日之现状,又必出以郑重。本法律以相斡旋,不至腾笑友邦目为泛论,调停建议,舍此莫由。诸公

  请收藏:https://m.xbqu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