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233章 因为偷电瓶被判了死刑!_让你立人设,你直接成神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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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233章因为偷电瓶被判了死刑!

  面对周队长的质问。

  这位李大仁垂下了头,坦白承认了,“没错,警察同志,我确实偷了几个电瓶车的电瓶。”

  周队长一边记着笔录,一边问道,“你为什么偷人家电瓶车的的电瓶啊?”

  其实,周队长在内心是稍微有点可惜的。

  这次在江述演唱会上被抓住的,只是一个偷电瓶的车小毛贼。

  大概关上几天就要放出去。

  成就感不是很足啊!

  面对周队长的询问,李大仁老老实实的回答,“偷电瓶是为了卖钱?”

  周队长:“那你卖钱要干什么呢?

  李大仁:“找小姐。”

  周队长:“你还票-娼啊?”

  “在哪里,怎么知道那个地方的啊?”

  李大仁:“在北大街那边有个小巷子,上次李辉带我过去的。”

  周队长:“李辉是谁啊,你们怎么认识的?”

  李大仁:“上次一块赌博认识的。”

  周队长:“……”

  “你还赌博啊?!”

  李大仁:“就是有时候压力大的时候才玩玩。”

  周队长:“为什么压力大啊?”

  李大仁:“因为,诈骗骗不到钱!”

  周队长:“特么的你还诈骗啊!”

  “诈骗,你骗多少啊?”

  李大仁:“没骗多少,就骗一千多,还没有抢劫挣得多。”

  周队长:“还有抢劫是吧!你抢了多少啊?”

  李大仁:“五六万吧。”

  周队长:“赃款是怎么处理的?”

  李大仁:“都拿去进货了。”

  周队长:“进货?进的什么货?”

  李大仁:“毒品。”

  周队长:“你还贩毒?卖家是谁啊?”

  李大仁:“啊,他现在已经不干了。”

  周队长:“确定吗?”

  李大仁:“确定。就是上次的交易的时候,我们没谈拢,被我给杀掉了。”

  周队长:“%#*&!@”

  他错了,错的离谱!

  刚开始的时候,他还以为这个叫李大仁的家伙,只是一个小毛贼。

  但现在看来。

  这个家伙,是犯了偷窃、票娼、赌博、诈骗、抢劫、贩毒、杀人等诸多罪名于一身的犯罪圣体啊!

  刑期,直接从一开始的十五天,到现在,估计至少是无期徒刑起步了。

  就这一个家伙犯过的罪行。

  都快抵得上他们公安局一个月的业绩了。

  周队长又有点羡慕江述了。

  抓住李大仁这样一个罪行满满的罪犯,差不多又是一个二等功到手啊!

  开个演唱会,各种功勋疯狂的往上送。

  真是让人羡慕的很啊!

  “警察同志,什么时候可以放我出去啊,我还得去修摩托车呢?”

  “放你出去。呵呵,下辈子吧。”

  审讯室外。

  听完整个审讯过程的江述,差点都要拍手鼓掌了。

  精彩,实在是太精彩了。

  真是一场酣畅淋漓的招供对话啊!

  其搞笑程度,要是被报道出去,估计今年的诺贝尔最佳搞笑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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