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0430章 杀人不一定偿命!学点儿法律没坏处!_还没入职,你教刑侦队长办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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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时间头脑发热把对方杀了,这就属于激情杀人。

  比如说对方在言语上拼命的刺激,辱骂,或者是在行为上刺激,让你一时间承受不了,大脑一片空白了。

  最典型的就是,某男碰到老婆和别的男人偷情,一时之间控制不住自己,把老婆或者是偷情男杀了,这就属于激情杀人。

  徐斌杀了陶洁,也是很明显的激情杀人。

  的确,陶洁死的也很冤枉。

  在那个情况下,她误会了徐斌,也是很正常的事情。

  如果说按照激情杀人,从轻处罚徐斌,站在陶洁家属的角度,肯定是很难接受的。

  但是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,他们都很无辜。

  所以说,就要尽力争取陶洁家属的谅解,这个很重要。

  除了精神收到灰常大的刺激之外,还有几个经典案例也属于激情杀人。

  第一个,受嘱托杀人。

  比如说某人不想活了,但是他失去了行动能力。

  这个时候他说我多么多么难受,多么多么遭罪,多么多么可怜,我活着就是煎熬,求求你帮帮忙,杀了我吧。

  好,你一心软,上去就是一刀,或者是给他喂点儿药。

  那完了,你这也属于故意杀人里的激情杀人。

  第二个,帮助他人自杀。

  打个比方,有人在上吊,踮脚的东西踢不倒。

  他说兄弟,帮帮忙,把桌子给我挪走。

  你跟个二愣子一样,屁颠儿屁颠儿跑去挪走了桌子。

  那完了,你这也是故意杀人,喜提三到十年有期徒刑。

  第三个,生母溺婴。

  但是得注意,这有一个很关键的点儿。

  即出于无力抚养、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。

  这个属于故意杀人里头情节比较轻的。

  比如说你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了,无力抚养孩子。

  又或者,孩子残疾,或者是有那种不治之症。

  你个人觉着,孩子死了反而是解脱。

  这种情节下,才属于情节较轻的。

  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,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,这个主观动机极为卑劣,则不能以激情杀人的情节较轻情况处理。

  所以说啊,你得懂法。

  别一出事儿了,第一时间就想着跑,或者是自杀。

  如果像上面说的,意外杀人,情节比较轻,三五年也就出来了。

  你一跑,得,首先没有自首情节了吧?

  另外,你还得加上一条,逃避法律制裁,浪费警力资源。

  这就比较严重了。

  你要是自杀了,那不是更亏吗?

  是不是这个道理?

  “徐叔,如果您说的属实,我会在法律的范畴内,尽量给徐斌争取个轻判的。”楚南很认真的说道。

  徐有粮一脸激动的看着楚南,挣扎着想要爬起来。

  “徐叔,别,您现在可不敢乱动。有什么话,您说就行了。”楚南赶紧按住徐有粮的肩膀。

  徐有粮老泪纵横的说道:“活菩萨啊,领导,您真的是活菩萨啊!

  你这么帮我们,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!我想给你磕个头,我得给你磕个头啊!

  领导,谢谢你,谢谢你救了我和斌斌。

  我会告诉斌斌,让他自首,他在里头好好改造,我在外头好好挣钱,到时候他出来,我们爷父俩还能重头再来。”

  徐有粮这个话,让楚南心里一阵刺痛。

  还想着从头开始呐?

  自从他喝下百草枯的那一刻,就没有以后了。

  他真的不知道,该怎么告诉徐有粮这个残酷的事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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